关于调整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日期:2021-03-05
郑商函〔2021〕94号
 
各会员单位:
       根据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,经研究决定,自2021年3月10日结算时起,玻璃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7%,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%,其中玻璃期货2105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%。
       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,仍按原规定执行。
       特此通知。
 
郑州商品交易所
2021年3月5日